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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服务案例:某企业节税30%

发布时间:2025-09-22 09:44 阅读量:151 来源:湖南里手

企业背景

某劳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A公司”)成立于2023年,主要承接矿业劳务服务。公司拥有员工300多人,其中井下工人占比达90%。A 公司年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左右,其中建筑工程收入400多万元,劳务服务收入4000多万元。在税务筹划前,公司综合税负率较高,面临较大的税务压力。


企业面临的税务问题

A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,建筑服务适用9%的增值税税率,加工修理劳务适用13%增值税税率,由于公司员工超过300人,直接导致企业失去小微企业资格,从而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还会面临补税和滞纳金的风险。由于公司前期投入较大,且部分成本费用无法取得合规的发票,导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较高,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%。公司整体税负率达到了15%左右,即年纳税额约为750万元(5000x15%),企业没有利润空间。


节税方案

利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:将矿区井上和井下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分包,跟班组长签订专业分包协议,由班组长聘请农民工,公司员工小于300 人。

通过业务架构重组:材料采购环节因供应商多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,进项发票严重不足,新设一家专注建材的贸易公司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。贸易公司统一向合规供应商采购,获取足额进项,劳务公司再向贸易公司采购材料,获得合规发票进行抵扣。

建筑劳务选择清包工的方式:与总包公司协商,针对建筑劳务部分签订清包工合同,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%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,有效降低税负。


节税效果

增值税节税效果:公司一年销售额为5000万,其中建筑劳务占总收入的20%,销项税额为(4000*13%)+(1000*9%)610万,材料采购占比收入的15%,取得个体户和小规模公司开具3%专用发票进项税额22.5万,全年取得其他成本费用类进项不足3万,可抵扣进项税额25万,应交增值税税额高达585万。通过改变业务架构重组和业务梳理,取得材料进项税率从之前的3%优化成13%,可抵扣的进项税额97.5万元,节税75万。

企业所得税节税效果:公司300多人用工成本占比收入高达70%左右,通过将并上井下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分包,取得1个点劳务费专用发票,此处取得进项税额35万,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,企业所得税占比4%左右,所得税较节税之前少了20个百分点。

其他小税种节税效果:工会经费(成立工会组织)节税前每年应交28万,节税后应交7-8万;残保金节税前52万,节税后在职职工人数不足30人,免交残保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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